高中时写作文,“同学们沉浸在缠了彩纸的发出各样颜色的令人陶醉的日光灯光的混合气氛中。”被语文老师拿来做例句,于全班同学面批其啰嗦冗长,拖沓至喘不过气来。他语带讥讽,我当时颇不服气,尤怪老师刻薄。只觉得不如此不足以表达当时欢快的氛围,不知道改成“日光灯管缠了彩纸,发出各样颜色,令人陶醉”也可以。近读周作人《初恋》,大文豪写道:“引起我没有明了的性的概念的对于异性的恋慕的第一人了。”不晓得我们的语文老师读没有读过。我现在读到这句话,心理上似乎有了同道的安慰,自己并不是别开生面最累赘的人。但实话说,现代汉语提倡短语,明清小品文的语言简洁、音韵和谐、句式灵活、文气蕴藉,读来别有风味。知堂老人写作环境稍后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白话文尚在摸索完善阶段,写出欧化的以“的”统领的长句无可厚非。我呢,对中国文字不窥门径,修习尚浅,难怪老师批评我。 |